本報評論員 張松
  “11月底已經審核回來,今日打電話去問是在省廳等處長審批,那還要多久?”,“處長還沒回來”、“處長休假中”“處長出差了,慢慢等”。這是網絡上某貼吧的一段對話。對於行政審批過程中出現的“處長經濟”現象,“兩會”期間,有代表指出:一些審批權大的個別處長,讓一些級別比他們高的幹部都有所忌憚。
  民間曾流傳著一個生意邏輯:要想經營好企業,首先要“經營”好部門;“經營”好部門,必先“經營”好處長。這種不依靠市場的“處長經濟”、“科長經濟”經營怪圈,甚是詭誕。
  掌握著審批權的個別處長,讓一些級別比他們高的幹部都有所“忌憚”,並非不可能。作為掌握權力的處長,按相應規定而行使職權,而不受不相關的上級支配,並無不妥,而且,級別比處長高的幹部,對其審批權有所忌憚也並非壞事。
  有位西部的全國人大代表(廳級幹部)說:“過去,我有時也會為一些項目請這些有行政審批權的處長們吃飯,送點土特產搞好關係,很無奈。”
  然而,這個問題的癥結不在於,上級辦事還需忌憚下級,而是在請吃飯這個不正常行為。項目審批的過程本該是依法辦事,而目前有些行政審批生態中,卻存在著不少腐敗尋租現象,申請項目人需要請吃飯、送特產、給回扣、搞關係,才能走正常流程。廳級幹部經歷尚且如此,那些普通創業者的審批過程就可想而知了。
  分析“處長經濟”的癥結,其實就是政府對項目應該管多少,以及怎麼管的問題。這兩個問題,恰恰也是李克強總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會上所強調的問題:把加快轉變職能、簡政放權作為本屆政府開門第一件大事。
  的確,對於政府這樣的服務職能部門來說,就需要充分協調好市場“看不見的手”與政府“看得見的手”之間的互助關係。從簡政放權方面來講,就是弱化“看得見的手”的阻礙力量,以對於政府的“法無授權不可為”的原則來看,應對目前仍保留的審批事項要公佈清單,清單以外一律不得設立審批事項,並且要進一步削減行政審批事項。過多的行政審批,既讓行政效率低下,也增加了政府的尋租空間。
  從轉變職能來看,過多的行政審批是事前監管的結果,然而,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,應強化“看不見的手”的決定力量,過多的事前監管有礙市場的自身活力,有其天然的弊端。對市場主體應遵循“法無禁止即可為”,那麼,轉換監管模式,加強有效的事後監管制度,儘量放開前置性的審批制度也成為現實之使然。
  與此同時,所有的權力只有暴露在陽光下,才能運行在公平的軌道上。建立權力清單制度,明確權力範圍,公開權力運行流程,讓民眾知曉政府擁有的權力數量、規模、邊界,瞭解權力具體運作方式,對於具體的項目審批流程、時間等各項事宜,予以公示,讓審批過程接受公眾監督,避免暗箱操作與權力尋租。
  毋庸置疑,從已取消的一系列行政審批項目的效果來看,市場和社會活力正進一步被激發和凸顯出來。所以,簡政放權不僅僅是消除“處長經濟”攔路虎,更是轉變政府職能,著力深化改革開放,激發市場活力和其內生動力。  (原標題:破除“處長經濟”需政府職能轉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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