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跟媽姓,發獎金”意圖挺好,可對地方政府來說,改變“重男輕女”的生育選擇,著眼於改善“養兒防老”的現實土壤,比行政權越界要mSATA靠譜。
  “子隨父姓”的傳統,被沿襲已久。可安徽長豐縣卻試點起“姓氏改革”:若新生兒隨母親姓,則其家庭可獲得1000元獎勵。目前,該縣下塘鎮、左店新竹買房鄉、朱巷鎮等鄉鎮,已有30戶新生兒家庭主動申請新生子女隨母姓。
  跟媽姓,發獎金。應該說,長豐的“姓氏改革”初衷挺好,即通過物質激勵,漸次改變人們的某些病態觀念,如男尊女卑、“租房子生兒延續香火,生女等於斷後”。興許在推行者看來,“子隨父姓”觀念內含了“傳宗接代”的認知習性,易導致父母生育時的男孩偏好;而倡導“隨母姓”,則能淡化父姓意識,推動男女間的性別平等。
  毋庸置疑,給偏頗的性別價值取向矯枉,不是壞抗癌食物事。而我國現行《婚姻法》中,也明確規定,子女姓氏可隨父姓也可隨母姓。
  饒是如此,“子隨母姓獎千元”的做法,仍引發一片質疑。其中有關於政府角色倫理的,如“跟誰姓是家庭內部事務,有必要干涉嗎”;也有租屋對該舉措實效的考量,如“獎勵能調解男女比例失調的問題?”;有打趣“假如父母同姓怎麼辦”的;還有對“錢從何來”的追問……這些質疑,未必都在理,卻也點出所謂“姓氏改革”的疑點所在。
  儘管新聞中沒交代獎金誰埋單,但從資料看,它可能是中國/聯合國人口基金會贊助——從2011年開始,長豐就成為該基金會項目的試驗田,項目周期五年。若果真如此,那對當地政府“亂花錢”的指摘,或有失偏頗。但沒亂花錢,不等於作為得當。對子女該跟誰姓,法律給出的方案是“家庭協商”。畢竟姓氏承繼的命題,存諸文化沿襲與私域選擇的交集中,由行政主體插手,或屬越界。搞笑的是,在當地左店鄉,對新入戶的隨母姓家庭,男孩獎1000元,女孩獎800元,這算什麼平等?
  而試圖以獎勵“隨母性”來增進男女平等,作用也不可高估。要知道,僅以“男權本位”解讀子隨父姓,有些片面。有專家就解釋:姓氏是種複雜的指代符號,它糅合了血脈關係、宗親紐帶等倫理因素;還有生物學者指出,孩子跟父姓,有遺傳學依據,血緣直系後代的存續是以Y染色體為“識別符”的……而最重要的,是它在時間沉澱下,已成風俗習慣、文化認同,這不是“性別歧視”解釋得了的,在國外還有妻隨夫姓呢。難怪有人說,“姓氏革命”其實就是“重返母系社會”的潛意識顏色革命,太過原始,也罔顧了文化積澱的力量。
  以此看,在姓氏上做文章,不如做些實在的,如消除現實中的就業性別歧視。要改變“重男輕女”的生育選擇,就應著眼於民眾的“養兒防老”等心理預期,通過制度化養老保障的方式,打消其現實顧慮。本質上,這才是政府的應履之責。
  說到底,之於政府,在消除性別歧視上,與其“瞎忙活”,不如恪守權責邊界:而著力改善“養老靠兒”的土壤、消除那些顯性歧視,也比在姓氏傳承上“動腦筋”來得有意義。
  □午夜侃人(媒體人)
 
(編輯:SN14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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